淮安法院网管“四化”凸显审管“三新”
作者:汤春康 发布时间:2011-12-20 浏览次数:272
近年来,淮安中院大力推行“科技强院”工作方针,不断发挥信息化在法院改革创新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建立“监察监控系统”,以流程管理自动化、实时预警科学化、机关管理智能化、数据分析客观化等“四化”为总体要求,进一步优化审判流程,加强科学管理,推动审判管理逐步显现出“三新”效果。
法官审判工作理念有了新转变。原来的审判工作考核均以完整案件作为考核单位。系统通过对个案审判过程中的每一节点进行量化考核,实现了法官从只要结案均衡到必须审理均衡的过程转变,要求法官必须认真对待每一案件的每一阶段。
群众的司法信任度有了新提升。流程的监察与对司法过程的监控逐步公开给当事人,让当事人透明地了解到法官的司法行为,既平衡了当事人诉讼心理,提高了当事人信任感,又降低了当事人与法官的对立冲突,从源头上减少了涉诉矛盾纠纷。
审判工作整体水平有了新进步。系统运行以来,淮安中院审判执行效率又有了较大提高,各类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缩短6.68天,其中民事案件缩短8.82天、行政案件缩短7天、刑事案件缩短2.79天、执行案件缩短2.52天,执结率同比提高56.6%,民事案件调解率提高3.35%,二审开庭审理率提高6.49%,结案数增加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