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强化执行释明工作效果好
作者:王洪 徐明成 发布时间:2008-09-08 浏览次数:1057
本网淮安讯:淮安市淮阴区法院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思路,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努力提高执结率。该院通过及时释明的执行方式取得较好成效,截至日前,该院共执结案件1028件,执结率82.9%,执行标的到位率达93.05%。
一是审理后告知。该院针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要求,在案件审理完结后,即告知当事人有依法履行法律文书的法定义务,履行期限等等,从而促使有履行能力的当事人,按法院指定期间积极主动履行,力争使案件不进入执行程序。
二是执行前教育。该院在执行案件中不急于采取强制措施,而是抓住送达执行通知书的时机先做当事人思想工作,进行说服教育,要求其进行财产申报,同时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申报财产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在案件执行前也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便于展开下一步的执行工作。
三是执行中释明。该院要求,在具体的执行工作中,要将每一个案件的承办人员,及执行程序的启动、进展、结案以及采取的执行措施等方面的情况,向当事人公开保障其知情权。执行程序中处理涉及当事人重大权利、义务的事项时要进行公开听证。
四是和解后督促。该院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加强督促,促使被执行人及时按期履行义务,对于和解协议到期后仍不履行义务的案件按照法律规定恢复执行,该采取强制措施及时采取,保证案件执结,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