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顾客退货不成与店主发生扭打,店主受伤状告顾客,结果一起80元的消费纠纷演变成了一起赔偿5500元的人身损害纠纷。近日,江阴市西石桥法庭调解了一起顾客因退换衣服不满意,殴打店主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08420,江阴市利港镇村民李某路过利港某时装店时,被店中的打折促销活动所吸引,在店里花160元给出差在外的丈夫购买了两件T恤衫。丈夫回家后,在试穿第二件T恤衫时,发现右下腋处有个小洞。于是, 4月28,李某前去时装店进行交涉,结果店主恰好去常州进货。5月1,李某再次携丈夫前往时装店,要求退换,但此时店主告知李某这批打折衣物已经卖完,只能为其修补。李某不愿修补,于是提出换其它衣物并补差价,遭到店主拒绝。此后,双方发生争吵并且推搡,混乱中店主不慎摔倒并扭伤右脚。其后,店主到医院进行治疗,并经江阴市公安局鉴定为轻伤。818,店主具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2000余元。

法庭审理中,店主承认由于五一假期顾客较多,且李某要求退换时已经过了十多天,故对李某的态度比较急躁,因此自身也存在过错,而李某也为自己冲动的行为感到后悔不已。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以5500元达成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