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设立“民生案件立案窗口”为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
作者:杨宝杰 发布时间:2008-09-08 浏览次数:803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新沂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做到司法关注民生、保障民生,使法院工作重心和各项决策能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期待。该院针对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等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案件,专门开设“民生案件立案窗口”,为这类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开庭。
绿色通道对于涉及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住院急需的医疗费和后续治疗费、工伤赔偿、基本居住条件等严重影响当事人生产、生活的案件,加强立案、诉讼指导,简化审理过程,严格审限管理,确有必要的情况下,依法落实先予执行制度,优先执行,进入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
该院一是推行“三个优先”、“三个当天”。即对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做到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当天移交,努力减轻当事人诉累。二是落实好“四个必须”。即能速裁的案件必须速裁,能简易审的案件必须简易审,能调解的案件必须调解,所有案件必须由审判流程跟踪审限。三是落实好“五个公开”。即收费公开、审判公开、执行公开、救助公开、执行兑现公开。并把案件登记在“民生案件专用登记本”内,实行全程监督、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