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为适应当前审判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的形势,全面提高案件质量,减少案件差错,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的意见》,以六项机制为切入点,积极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全面发展,在促进依法办案、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审判水平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健全统筹协调管理机制

加强案件质评职能部门与审执业务部门的工作互动,广泛征求各审执业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案件质评与审执业务部门案件复查的衔接工作,增强质评工作的针对性、民主性和实效性。加强与立案信访、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当事人信访投诉有针对性地开展质评,将案件质评与申诉复查及违法违纪查处工作有机对接,将质评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分别立案复查或查处。

二、建立集中交叉评查机制

在全院范围内择优挑选一批除审委会委员外的业务骨干担任兼职质评员,充分利用专兼职质评队伍,集中对审执部门审结的相关类型案件开展专项评查,组织相近业务部门或法官进行交叉互查,及时发现同类或相近类型案件在执法上存在的不统一问题,及时提出质评建议,并通过会议纪要或庭务会等形式进行规范统一。

三、强化案件源头管理机制

树立质量优先的办案意识,严把审执各流程环节质量关,强化审执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减少案件瑕疵,降低差错率,杜绝程序性质量问题的出现。规范审执各环节工作,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内涵,有效解决执法尺度不统一、评价标准不一致的情况出现,切实通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和保证审执案件质量的提高。

四、构建质评队伍建设机制

选调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审判人员充实到案件质评部门,保证专职质评队伍的相对稳定,注重专职质评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加强质评人员的自身建设。择优选择一批业务骨干担任兼职案件质评员,实行统筹调度,开展集中性的评查和讲评。同时由审委会委员直接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发现质量问题,指导质评工作方向和重点,并对全院审执工作作出正确决策。

五、建立质评通报反馈机制

大力加强案件质评情况的通报力度,既可通报到相关业务部门,也可通报到人到案。完善通报台帐和跟踪管理台帐,对通报问题进行督查,加强催办、督办和再通报,由业务部门对被通报的共性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反馈质评部门,积极交换评查意见,沟通评查信息,避免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六、完善质评成果利用机制

制定切实有效的奖惩激励措施,将案件质评结果作为对各审执业务部门及法官审判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发挥评先奖优的导向作用,对评定的优秀案件、优秀裁判文书大力宣传弘扬,对审判质量和审判业绩突出的法官,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对评查出的不合格案件,则明确责任承担人,按规定承担责任,并予以通报,以增强审判人员工作的责任心和进取心,最大限度地减少审判差错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