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因劳动力流动频繁、用工成本上扬等问题,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在两法实施过程中确实面临一定的困难和压力,但这并不能成为规避法律的依据和理由。9月4上午,江苏省宿迁市中级法院邀请市劳动局、宿迁经济开发区等有关部门和在宿投资的14家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就《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为更好地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掌握了更为翔实的资料。

两法颁布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企业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更为明显,相关案件亦呈增多趋势。为进一步了解两法对于企业经营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更好地服务市委中心工作,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宿迁中院精心组织了这次座谈会。与会人员重点探讨了两法实施以来从企业的守法成本、违法成本、诉讼成本和两法对地方经济和就业市场的影响等四个方面问题,江苏精科互感器股份公司、江苏箭鹿集团、娃哈哈集团宿迁公司等企业负责人介绍了各自执行劳动合同法的情况及职工队伍管理中遇到的困惑和难题。市劳动局仲裁处、宿迁经济开发区招工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分别从各自的角度阐释了对两法的理解,一致认识到,对于一贯严格守法的企业来说,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并没有带来企业成本的过快上涨,相反能为企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保障作用。中院民一庭庭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关于建设和谐的劳资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劳动审判思路,得到了与会人员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