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为了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优化审判质效指标,高淳法院近期进行了专门部署,确定以“固优、进位、消隐患”为原则,即巩固排名前列的指标、改进排名靠后的指标、消除带有隐患的指标,通过采取“三提高”措施,力争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在全市法院年终排名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对院各项审判管理措施的执行力。一是要求分管院长“重心下移、岗位前移”抓管理,并与分管庭室岗位目标考核情况挂钩奖罚。二是加强审管办与业务庭室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在每一季度由审管办将各业务庭指标数据核算、汇总后首先反馈到各业务庭室,由庭室负责人核对与申辩。三是针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强化流程和节点监督,完善案件审限内预警和督办制度,实行“控节点、防突击”的均衡审理机制。

二、提高对审判质效指标运行趋势的预判力。一是加重庭室负责人的管理职责。通过细化、具体化、严格化庭室负责人的管理责任,促使庭室负责人加强对本部门质效指标的管控,切实提升其对审判运行的管理能力。二是要求庭室负责人撰写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并形成完整的分析报告。分析报告既要对本部门指标运行整体分析,又要有对本部门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思考和分析,以此不断提升庭室负责人对审判质效运行趋向的研判能力。三是每月召开审判质效讲评会。要求庭室负责人要对本部门审判运行态势,各项质效指标的优化情况等进行汇报,对落后指标作出分析并提出可行性的整改措施。听取审管办对各项审判质效指标的完成情况点评,明确庭室负责人的审判管理目标与方向。

三是提高对法官工作积极性的吸引力。一是严格落实审判质效指标考核的奖惩规定。将奖惩规定细化考核到审判人员个人,设立“五升五降”质效指标专项考核奖励基金,以百分制方式实行月排名、季考核,每季兑现一次,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二是在岗位目标考核的基础上增加一些单项奖励。对单项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实行单独奖励,目标的设立参考岗位特点、审判人员能力等因素,既保证目标的难度,又让审判人员通过努力能够实现,形成一定的良性竞争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