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洪泽法院加强与检察院、司法局、派出所、街道、社区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对未成年罪犯及其他罪行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罪犯的社区矫正工作。在拟适用社区矫正时,向罪犯固定居住地的派出所核实居住地址,征求所在社区矫正组织意见;宣判时,发给被告人《社区矫正告知书》,并要求其当庭做出书面保证;宣判后,及时将有关法律文书等材料送达社区矫正办公室,向矫正单位告知矫正对象的相关情况;矫正期间,加强与社区矫正办公室联系,了解矫正对象的悔罪表现、矫正情况,做好回访考察工作,并协助做好帮教工作;在考验期满后,了解矫正对象在考验期间有无再犯新罪,对社区矫正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通过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无缝衔接”,确保矫正、帮教措施落到实处,1-8月共对49名被告人实行社区矫正,被矫正对象没有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