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京口法院强化对诉讼能力较低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
作者:史友兴 马龙喜 发布时间:2008-09-04 浏览次数:824
本网镇江讯:镇江京口法院谏壁法庭面对的当事人大多是农民,诉讼能力普遍较低,且因经济原因,大多未委托诉讼代理人,诉讼比较艰难。为使这些当事人更好地参与庭审、实现诉讼和实体权利,同时确保审理过程的快速顺畅,法庭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着力强化对诉讼能力较低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
该院谏壁法庭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向当事人宣传基本诉讼知识及法庭审理程序,让他们对法律知识和诉讼程序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庭审前,向当事人扼要告知庭审流程,包括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的含义、具体内容、要求和进行顺序等,使当事人先存下一个较为系统、直观的印象,方便法官在审理中进一步引导。同时,在发送诉状副本时,随附一份“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在候庭室内发放“便民诉讼宣传卡片”,让当事人利用等候开庭的间歇时间尽可能了解诉讼过程;庭审中,法庭要求每位审判人员保持耐心细致的审理作风,做到“缓急并重”。所谓“缓”是指首先要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的复杂事实,了解案情全貌。所谓“急”则是在把握全案的基础上,以法律为格式化工具对事实进行仔细梳理,提炼出案件焦点,引导当事人围绕焦点开展诉讼,以提高效率。庭审中,还要求法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与当事人沟通,对诸如“回避”、“质证”等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术语,尽可能用平实、生活化的语言解释出核心含义,使当事人知其所指。
此外,法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在法律的框架内尽可能解决当事人的相关实际困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