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谢谢法官放我出来,让我能为父亲尽最后的孝道,我一定按和解协议尽快履行余款。”近日,一起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的难案,由于执行法官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并抓住时机巧妙执法,最终顺利执结该案,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康达公司与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某不服判决,申请盐城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同年816法院决定再审,在再审中法院依法维持了原判决。200887,康达公司再次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判决。张某仍坚持认为,康达公司供给的货有质量问题,拒绝履行判决。双方的矛盾日积越深,对立情绪几近爆发。执行法官多次找被执行人张某谈话,向其宣传法律,陈述利弊,并要求其按判决书履行义务,但张某态度强硬,拒不履行义务,且将被法院查封的财产偷偷转移。张某的行为严重妨碍了法院的执行,法院立即依法对张某作出实施为期15天司法拘留的决定。拘留的第二天晚上,张某的父亲突然病故,得知这一消息后,张某如坐针毡,可自己以身试法,现被关押在拘留所,无法为父亲行最后的孝道。获知这一情况后,执行法官主动赴拘留所再次组织双方协商,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并由张某的亲戚代为履行执行款7.5万元。张某对其逃避债务的行为已有悔改,并积极履行双方的和解协议,且张某家中发生不幸,为了能让其奔丧尽孝,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法院认为可以提前解除拘留。张某痛哭流涕,感谢法院人性化执法,表示今后一定守法经营,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