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采取四项措施规范刑事审判工作
作者:王洪 徐明成 发布时间:2008-09-03 浏览次数:762
本网淮安讯:近年来,淮阴区法院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取得较好成效。截止
一是加强质量管理。该院严格贯彻罪行法定和罪行相适应原则,在快审快结的同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在基本事实、基本证据方面存有争议和疑点的案件,不轻易下判,严把案件实体关,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罚当其罪,力争将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二是加强工作效率管理。该院要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要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做到快审快结,不断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确保案件快审快结,坚决杜绝超期羁押和超审限现象的出现。
三是贯彻宽严相济政策。该院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规定,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当宽则宽、该严则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大力惩治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还群众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对于轻微刑事犯罪、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量刑时从轻考虑,最大限度的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的转化消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工作。近年来,该院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在各级新闻媒体开展刑事审判工作宣传,刑庭法官为在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教育广大学生远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