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坚持“三高”推进规范化建设
作者:涟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9-03 浏览次数:846
本网淮安讯:涟水法院以不断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为总体目标,细化建设项目,以硬件设施为依托,以环境卫生为抓手,以特色文化为背景,有力地推进全院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8月底,该院规范化建设经验得以在全县推介。该院在工作中主要坚持“三高”标准:
一是思想高定位。把规范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各个部门合力抓,树立“要就不做,做就做好;要就不干,干就第一”的信念,做到“四有”、“三抓”:有总体规划、有具体目标、有责任分工、有奖惩制度;抓岗位职责、抓制度建设、抓督查考核。
二是标准高要求。高起点制定规范化建设标准。以办公区绿化、亮化、美化工程为例,按照绿化园林化、亮化立体化、卫生整洁化、办公规范化,打造优美环境,与仅一路之隔且十分靓丽的县城府前公园相映衬。投入21万元建设园林式办公区,院内绿化率达45%,实现大小树木配套,花草树木结合,草坪花圃映衬;投入17万元实施亮化工程,在办公楼、审判楼大厅内设2块电子屏幕,传递信息,展示形象;每当夜幕降临,草坪灯、景观灯、围墙灯交相辉映,射灯、轮廓灯、霓虹灯增辉添彩;车辆按规定区域停放整齐,办公室内物品统一规格、统一摆放,橱窗内、走道旁、电梯间、办公室均悬挂名人字画、法学名言、廉言警句,既美化环境,又警示育人;配备长凳木椅,健身器材,对当事人和来访群众体现人文关怀。
三是督查高频率。全面落实规范化建设责任制,在工作中做到“三上”:法规上手、制度上墙、督查上档。共研究制定了17项工作规范,涉及立案、庭审、调解、文书送达、着装仪表、信访接待、后勤管理等各个方面,大到案件审执、审判管理,小到卫生保洁、车辆停放都有明确规定。坚持每周定期、不定期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表扬好的、批评差的,每次督查都作为季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奖优罚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