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法院顺利调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确保盐都电大顺利开学
作者:马立国 陈黎笋 发布时间:2008-09-02 浏览次数:648
学校开学临近,被告却占着学生宿舍拒绝搬离,势必影响到学校的正常开学。盐都电大十分着急,准备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案件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认为先予执行并不利于问题的根本解决,为确保“案结事了”,当天上午法官和书记员一起来到盐都电大被告周某处送达了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并耐心听取了被告及其家人对事情的看法,找出了案件的症结所在。承办法官一方面向周某释明了拒绝迁让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并告知他应当采取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法官又与盐都电大的相关责任人讲解有关法律,希望双方能进行协商解决。
在法官的劝导下,原被告双方同意进行协调。由于双方差距较大,协调难度很大。两天后,法官再次登门做双方的工作,告知双方如果法院判决可能与他们的期望之间都会有差距。在法官耐心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权衡利弊得失,最终都作出了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