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法院抓实措施促进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作者:孙海雷 季玉亮 发布时间:2008-08-29 浏览次数:1010
本网盐城讯:近日,射阳法院针对发改案件数相对较多,办案周期相对较长的现状,确定管理重点,制定针对性措施。
一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提升案件质量。实行案件质量“四查”制度。通过案件自查、督查、评查、互查,提升审判人员案件质量意识。所有案件经承办人自查、庭长督查后,由审管办进行定期评查,并组织职能庭与人民法庭之间进行质量互查。评查、互查结果每月在内网中向全院公开,点到案号,明确到人,限期整改。
二是加强审限跟踪管理,提高办案效率。审限监督采取“三级管理”,明确督办职责,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将未结案件分为“两个月未结、三个月未结、六个月未结”三类,两个月未结案件书面通知承办人,通报所在庭庭长及分管院长,三个月未结案件分管院长督办谈话,谈话记录作为法官业绩考核依据,六个月未结案件列入重点案件列表,建立台帐,制定方案,采取措施,限期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