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为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纷争、构建和谐官民关系,今年以来,如皋法院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截至目前,共有47名行政负责人在45起案件中出庭应诉,同比增加26人次,同比上升50%,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同比上升47.2%。

一、加强庭前敦促。一是将行政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当面或采取邮寄方式直接送达给被诉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便于其及时掌握本单位涉诉情况;二是提前一周确定行政案件庭审日期,并将开庭传票送达给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提供充分的准备时间;三是承办法官开庭前一天电话核实被诉行政机关拟出庭人员身份,必要时请分管院领导或庭长电话提醒。

二、加强信息通报。定期将拟开庭的行政案件基本情况向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和市依法治市(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借助上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力量督促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每季度统计全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编发《审判工作通报(行政审判特刊)》,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通报,让有关领导及时掌握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动态。

三、加强沟通交流。一是选择在本地区有一定示范意义的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案件,组织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自觉性与自信心。二是召开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交流互动,听取意见建议,寻求支持配合。三是选择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的典型案件,及时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扩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社会效应。

四、加强庭审协调力度。全力开展纠纷协调化解和矛盾疏导工作,努力提高协调成功率和服判息诉率。对于被诉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时纠错取得群众谅解;对于原告因出于误解诉讼不当的,借助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说服解释,舒缓其对立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