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连云港讯:2008年来,灌云法院为进一步加强法院管理,促进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在积极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的同时,以抓好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审判管理和司法行政管理为出发点,以提高审判质效为中心,紧抓全市法院制度落实年活动契机,不断探索法院规范化管理新思路,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17月份,全院案件一再审结收案比98.2%,同比上升5.4%;审判人员平均结案数49.92件,同比上升7.7%;发改率0.41%,同比下降0.72%;执行案件执结率81.12%,同比上升8.74%,法定正常期限内执结率100%,执行案件标的额到位率为95.14%;民事案件撤诉率18.6%,同比上升0.08%

一、以注重建章立制为基础,强化规范之源

年初,该院按市中院关于制度落实年活动要求,立足审判工作实际,经过广泛深入调研,在借鉴并吸收市中院规章制度体系相关内容的基础上,制定并出台了九项规章制度,该制度体系涵盖的内容包括审判管理、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涉诉信访、司法行政、机关督查等方方面面的内容,既有对院党组成员行为的约束,也有对普通干警司法行为的规范与管理,既有对法院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的考评奖惩,也有对服务审判工作的司法行政行为的监督与制约。各项制度之间在保持必然内部联系的同时,又相对独立。九项制度形成并出台之后,由办公室汇编成册并发放到全院干警手中,做到人手一本。为确保制度内容深入人心,院党组不仅安排在全院干警会上由党组成员带领学习,还要求各部门组织干警包括所有合同制工人逐条逐项研究学习。在每位干警切实理解并掌握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内容的前提下,以各项审判工作为中心,从党组成员做起,从小事抓起,从工作纪律查起,严格、规范的制度管理,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和稳步推进。

二、以突出队伍建设为途径,强化规范之基

一是突出政治建警。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和干警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总结审判经验等“三项活动”,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贯穿活动始终,促进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二是突出素质强警。坚持以提升干警素质为中心,进一步加大队伍培训工作,一方面注重老同志的再学习,促进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再提高,17月份共组织60余人参加省市法院和其他机关的各类业务培训;另一方面加强对新招录人员的业务指导,针对近几年来招录公务员、速录员和辅警人数较多但业务素质与能力欠缺的实际,实行一带一、一帮一的结对指导模式,较好地提升了新招录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是突出从优待警。一方面注意提拔重用工作突出且成绩显著的干警,积极调动全院干警工作积极性。2008年来,共提拔副科级干部4人,执行局副局长升局长1人,另有2名副庭长主持工作;另一方面,从生活上、学习上全方位关心干警,体现对干警的人文关怀。每年拿出2万余元组织全院干警(包括离退休人员和速录员、驾驶员等临时人员)进行12个项目的身体检查,及时了解并掌握干警身体健康状况,帮助干警及时发现并解决健康隐患。针对部分干警家属赋闲在家、无正式工作单位且子女年幼均需要医疗保障的特殊情况,帮助干警办理家属和子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克服财力困难,以奖促学,鼓励向本科以上学历发展,对参加司法考试的干警给予充分的时间保证。

三、以提高审判质效为中心,强化规范之本

一是创新管理模式。根据省高院制定的审判质效指标体系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审判流程、案件质量监督评查、部门和个人审判业绩考评、案件庭审等方面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管理,不仅要求案件审理效率要高,更强调案件质量,更注重对案件审理社会效果的把握,把结收案比、调解率、执结率、案件发改率、案件投申诉率等关键性质效指标,作为考核部门和法官业绩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的结果记入法官业绩档案,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院《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晋升部门正职、副职、副职晋升副科级的近几年度审判业绩考评结果必须在同类审判人员中排名前二分之一以内,审判员晋升副科级必须在四分之一以内,助理审判员升审判员必须在四分之三以内。

二是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在做好案件的定期抽查、重点评查及专项评查等基础性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差错案件、瑕疵案件和被改判发回重申案件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对评查过程中被认定为瑕疵案件和虚假报结案件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年内出现的发改案件有1件被认定为一般差错且主观上有过错的,实行通报批评,对年内出现的发改案件有1件被认定为严重差错且主观上有过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诫免谈话。为确保考评结果得到有效利用,院还规定中层正职以上干部每人每年交纳800元至1200元不等的风险抵押金。

三是突出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进一步强化办案人员信访源头控制意识,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对已经出现的涉诉信访,认真做好息诉息访工作。该院的《涉诉信访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规定部门和个人案件投诉率分别不得超过20%30%,否则视情况给予个人和部门负责人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承办人因案件处理程序及实体错误或者工作作风问题引发当事人到本级人大、党委、政府、政协或者上一级机关、法院信访的,年内每出现1件,予以批评教育,35件给予通报批评,5件以上给予诫免谈话;部门信访案件数量视部门案件类型不同规定不得超过相应的比例,否则根据情况不同分别给予部门负责人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和诫免谈话。17月份,共处理涉诉信访案件46件,其中市中院(包括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交办后由中院批转的)交办的重点涉诉信访案件14件,办结14件,办结率为100%;县委、县委政法委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15件,办结13件,办结率86.67%;人民来信17件,办结17件,办结率100%

四、以创建廉洁法院为抓手,强化规范之效

以积极参与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活动为源动力,以板浦和杨集连个基层人民法庭为创建突破口,在严格执行省高院“五条禁令”的基础上,狠抓队伍廉洁司法的工作作风。2008年来,全院无一人因司法廉洁问题被查处。

一是教育为先,警钟长鸣。坚持从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两个方面入手,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干警司法行为。利用每周六政治学习的机会,组织干警集中收看《廉政时空》、《被钱欲吞噬的灵魂》等廉政教育片20多部,在局域网上有选择的登载司法领域腐败案件的查处信息10余条,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积极宣传法院系统新人新事新风尚,以先进典型激励干警;组织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向法官家属发放《廉政公开信》,邀请家属来院就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问题进行座谈。

二是制度管理,突出长效。一方面从审判管理的各个环节上细化、量化并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推行廉政纪律告知制度,继续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通过上门走访、发征求意见函、邀请参加重大疑难案件的庭审和执行活动等方式,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另一方面出台《关于违反工作纪律的查处办法》,办法突出强调了对工作日中午饮酒、说清打招呼、接受案件当事人和代理人礼贿、吃请以及在办案中向当事人通风报信、泄露案情行为的处罚,并将处罚结果与晋职晋级、评先评优挂钩。

三是强化监督,筑牢防线。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案件和重点人员的监督制约,及时发现和纠正影响法院建设和法官形象的问题;强化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的监督职能,拓宽监督渠道;梳理排查并登记干警和县属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关系,建立法官和律师关系“隔离带”。2008年来,共收到群众举报法官违法办案或司法不廉洁问题3起,经查全部不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