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年来,徐州泉山法院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作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全面加强法院工作的重要保障,不仅使法院接受人大监督迈向了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的发展方向,也使法院在改革、队伍、保障、审判、执行等各个方面赢得了人大实实在在的支持,实现了接受人大监督与推动法院工作的有机统一、和谐互动。

一、树立监督理念,提高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泉山法院党组一班人一方面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监督权威,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理念,在每年确定工作思路中,都把接受人大监督放在突出位置部署、并持之以恒抓落实;另一方面,注重引导全体干警提高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人大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统一,坚持在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思想上树立人大意识、监督意识,坚持依法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人大代表监督。

二、完善监督机制,实现接受人大监督的规范化。坚持不懈地加强接受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五大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会议期间联络制度。在每年的市人大会召开期间,由院领导带领庭室负责人到各代表团听取代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的意见,收集汇总后,召开党组会逐条研究、逐条办理、逐条回复。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汇报制度。做到“六报告”,即每年一次向人大会作工作报告、全面工作定期汇报、主要工作专题汇报、人事任免事先汇报、重大案件及时备案报告、交办案件优先报告。三是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制度。三年来,泉山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93次,参加旁听代表、委员达527人。四是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人大常委会转办案件督办制度。建立专门登记、专班负责、限时办理、及时回复的跟踪督办机制。近三年,共办理人大、政协交、督办案件88件,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13件,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五是建立健全走访人大代表制度。近三年来,我院每年由院领导带队,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走访各级人大代表300余人次,听取吸收人大代表意见400余条。

三、拓宽监督渠道,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实效性。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人大监督与专项教育活动相结合。在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及正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主动向各级人大代表寄发征求意见函,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二是将人大监督与涉讼信访工作相结合。在高度重视人大转办信访件办理工作的同时,主动向区人大领导汇报重大疑难涉讼信访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法院信访听证会、执行听证会,在争取监督的同时,取得人大对法院化解涉讼信访难案的理解与支持。三是将人大监督与审判质量相结合。将各级人大对法院审判质量的检查监督,作为提升法院审判工作水平的重要方面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