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中院法官主动自行回避两起案件
作者:赵正辉 范莉 发布时间:2008-08-28 浏览次数:1034
本网无锡讯:今年7月以来,无锡中院刑二庭审判人员在两起案件中主动申请回避。一起是包某职务犯罪案,承办人员接案后发现与被告人系同学关系,遂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主动申请回避;另一起是王某、段某经济犯罪案。分案后,承办人经审查,发现与相关证人系近亲属关系,因而主动自行申请回避。部门负责人对上述案件的承办人重新作了调整。
无锡中院牢固树立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以程序公正保实体公正的理念,在涉及审判阶段的相关诉讼环节,严守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审判人员在案件审查环节就注重回避事由的审查,尽量减少在开庭、合议等后续环节再行发现,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充分体现司法的公正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