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维扬法院:四项措施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作者:杨山明 杜本明 发布时间:2011-12-19 浏览次数:256
近年来,维扬法院积极开展司法创新,依托“法企合作平台”,签订《和谐共建协议》,延伸审判职能,帮助企业提高解决矛盾纠纷和抗法律风险能力,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在辖区企业数量增加17%的情况下,新受企业起诉案229件,比去年同期的363件大幅下降了36.91%,受到党委、政府及辖区企业的一致好评。
多措并举,提高审判质效。突出对重大项目、工程和经济活动的司法保护,强化调解工作,抓好诉调对接;依法妥善审理涉企纠纷,严格依照公平公正原则,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秉公处理;严把立案审查窗口,建立健全民商案件互转制度,有效避免因管辖分工不明影响审判质效的现象发生。
依托平台,延伸审判职能。积极依托“法企合作平台”,与辖区特色行业、重点行业、新型行业中的典型及法律问题较为集中的企业签订《和谐共建协议》,主动联系对接,选派优秀法官定期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了解企业需求,帮助化解纠纷,引导经营不善企业合理退出市场,保障和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深化调研,创新工作机制。围绕“十二五”规划相关内容,对近年来受理的涉企纠纷案件进行专题调研,撰写了《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面临的困境与司法破解》调查报告,得到了市委和中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并据此出台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二十条意见》,促进了工作机制创新。
双管齐下,保障健康发展。在尊重公司自治的前提下适度介入,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理顺公司内部法律关系,提高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整体法治意识;在引导企业依法降低用工成本的同时,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效稳定劳动关系,缓解用工难、成本高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