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丰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大胆探索,努力实践,出台了严惩拒执人、说情备案、程序公开的“三把利剑”,开辟了执行工作的一片新天地。今年111月份,该院共执结案件2536件,执行标的额2.3亿元。执行难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大丰法院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不是束手无策,而是依法责令其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状况,对有隐瞒、虚报、漏报等情形的,一经查证属实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对逃避、藏匿,影响极坏的被执行人还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今年4月,该院宣判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案,被申请执行人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许多被申请执行人得到情况后,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起到了杀一儆百的效果。

 

眼下,案件未到手,说情者纷至沓来的现象已经见怪不怪。大丰法院为了抵制执行案件的说情风,出台了说情备案制度,要求所有说情人员必须登记备案。法官出面说情一次的给予警告,两次取消评先资格,三次以上不得提拔任用。同时,该院还定期把说情者名单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使说情者望而却步。

 

大丰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始终严格坚持“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凡涉及到财产的处分、异议的审查、执行主体的变更以及执行费用的收取等重大事项,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必要时还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公开进行听证,防止和纠正暗箱操作的现象,尽量减少当事人及人民群众因对执行程序的不理解而产生怀疑甚至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