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原本来南通打工赚钱,但却嫌打工太辛苦,竟以偷东西为业,干起了轻松的偷盗活儿。824,南通开发区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四名贵州仁怀籍被告人郭某、罗某、胡某、刘某有期徒刑116个月、11年、11年、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3万元、2万元、9000元,前三者还被剥夺政治权利2年。

四兄弟来自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龙井乡,都是20岁左右的小伙子。四人觉得在家乡赚不到钱,遂从老家贵州仁怀来到南通打工,但好吃懒做的他们却嫌打工过于辛苦,于是,只要没有生活来源,四人就重操旧业。翻开案卷,一个分工细致、计划周密、涉案价值特别巨大的盗窃团伙跃然纸上。他们都有多年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且四人都有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入狱的前科记录。经过多年盗窃实践的锤炼和总结,四人的盗窃手段和心理素质也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准。在法官的审问下,郭某等人交代了他们的职业偷盗经历。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四人先后转悠于南通开发区新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鼎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佳佳铁链有限公司、通州市海河钢丝制品有限公司、通州市张芝山镇第三人民医院宿舍楼和一些民宅,采用翻围墙、扳窗栅栏、搭电线等方法,专盗一些拉丝模具、铍铜、铝线、电动车、摩托车、香烟等物。不到两年的时间,其中被告人郭某就窃得财物价值人民币154730元,被告人罗某盗窃次数也高达14次。偷来的东西全部出售给了收废品人,卖得的钱三人全部用来吃喝玩乐。据郭某等人交代,他们先开始专偷企业车间的东西,后来觉得偷电动车、摩托车也挺快,只要停在那里不上锁,处于偏僻的地方,这些车都成了他们的“战利品”,只需二三分钟就可将车盗走。

法官提醒市民,在停放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时,务必加把锁,并尽量停在人流量多的地方,以免被不法人员瞄上而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