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法院围绕八个方面准确把握大学习、大讨论的重点
作者:孙海雷 梅文中 发布时间:2008-08-19 浏览次数:1160
本网盐城讯:射阳法院根据“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安排,目前是学习讨论阶段。要求各部门突出重点,原原本本地学习党的十七大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学习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文件,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八个方面,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
一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的主题,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深刻领会人民法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重大责任和基本任务,深刻领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引法院工作,努力在司法思想、司法实践、司法作风等各方面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确保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法院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二要深刻领会人民法院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的重要地位,切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时代使命。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具体表现,明确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的性质和任务。要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强化职责意识,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之中,积极投身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时代进程之中。要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捍卫者,强化政权意识,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着力保障国家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着力保证社会大局稳定,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要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实质和根本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端正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努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要不断深化对司法工作规律与特点的认识,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改进法院工作,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入手实现法院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实现审判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建立和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努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推动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
四要深刻领会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深刻认识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认清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的宗旨和目的,进一步把握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明确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全面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法院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改善民生的要求在法院工作中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落实。
五要深刻领会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法院工作的主线,切实把有效解决纠纷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人民法院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解决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的工作,只有以化解矛盾为主线,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人民法院才能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要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的理念,牢牢把握有效解决纠纷的主线,切实增强司法能力,充分运用调解、协调、和解等多种司法手段,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息事宁人的司法目标。
六要深刻领会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推进政法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确保法官队伍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从观念上、制度上解决影响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突出问题,增强司法公信力。落实从严治院和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加强法院机关党的建设,不断增强法官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七要深刻领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一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价值追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要进一步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司法体制改革的原则、方向、目的、标准及重点,坚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司法国情出发,继承和发扬优良司法传统,注意借鉴国外有益做法,以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从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入手,以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为重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八要深刻领会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绝对领导的重大政治原则,为法院改革、发展与建设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大意义,切实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决不动摇。更加坚定自觉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决保证中央和省委的政令畅通;更加自觉接受党委对司法工作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协调,及时主动地向党委汇报法院工作,争取重视、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