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法院:行政审判注重协调促和谐
作者:吴杏萍 发布时间:2008-08-19 浏览次数:814
本网无锡讯:近年来,宜兴法院在行政审判中突出和谐主题,妥善处理各类行政案件,注重协调与沟通,及时化解矛盾,促进依法行政。自2007年以来,该院共受理行政案件94件,其中协调结案的61件,协调率达65%,无一件涉诉上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该院注重把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将协调机制贯穿于庭前交换证据、庭审过程和庭审宣判前三个阶段。承办法官通过摸清矛盾的起因和症结,深入分析和揣摩当事人的心理,找出导致诉讼的症结所在,找准切入口,灵活运用协调的方式,妥善处理矛盾。特别是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抵触情绪较大的案件,在耐心听取相对人陈述与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展示法律法规、证据材料等方式,讲清法律,讲透道理,做好说服教育工作,消除相对人的抵触情绪。对确有困难的弱势群体,依法尽力向行政机关多争取一些实体利益,以真心赢得老百姓对行政诉讼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该院还注重做好延伸服务,对行政机关在执法中的存在问题及时进行归纳和总结,并依法对行政机关提出相应的司法建议,帮助行政机关规范自身的执法行为,促进其提高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