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采取“便民、利民、为民”措施,强化立案“窗口”的服务功能,有力地提升法院的对外形象。

一是规范立案流程管理。该院在立案大厅显著位置,设置导诉台,公开案件立案条件和办理流程,并公示所有案件立案收费标准,坚持按规定发放诉讼须知、风险提示,详细列明诉讼需要注意的问题,立案必须的手续等。对凡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做到随到随立,并及时将案件信息输入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由电脑按照事先安排好的程序,随机指派承办法官,从根本上预防因法官选案,当事人选法官而导致的暗想操作弊端。

二是推行司法救助机制。该院针对当事人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匮乏,没有条件聘请代理人等问题,指派一名审判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干警专门对诉讼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同时,该院在立案环节,坚持做到对所有执行案件一律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制度,减轻申请执行人的经济负担;对老弱病残、低保失业人员以及确无生活来源的群众,采取诉讼费用缓交、减交或免交等措施,确保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根据其预约,立案庭法官主动上门为其办理立案手续,或根据双方当事人要求,上门进行诉前调解工作。

三是强化立案调解工作。该院今年内专门组建立案调解中心,由四名德高望中老院长和老庭长组成,对案件事实比较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专门进行立案后的调解工作,这些老人们热情高涨、责任心强,能用通俗易懂的方言、土语为当事人深入浅出地释法、析理、明情,并想方设法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双方当事人和解。仅20085月至7月,该院立案庭就以调解或撤诉的方式结案的案件多达15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