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13日,苏州中院叶兆伟院长利用在昆山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结束后的一个下午时间,分别到昆山法院以及与昆山法院共建维护稳定的周市镇,就如何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和减少诉讼预防纠纷进行调研。

叶院长分别听取了昆山法院周健生院长、周市镇党委夏小良书记的汇报,与昆山法院全体党组成员就如何妥善解决引发大量诉讼的倒闭企业的遗留问题、怎样界定一般情况下一名法官合理的办案数量、基层法官与法官助理配备模式等进行了深入研讨。叶院长肯定了昆山法院克服案多人少矛盾的做法,要求昆山法院针对案多人少现状、进一步分析成讼原因及增长趋势,为全市法院克服案多人少矛盾提供成功经验。叶院长称赞昆山法院与周市镇共建维稳取得的成绩,要求不断丰富、总结双方共建在化解矛盾、预防纠纷等方面的经验,争取在全市法院进行推广。对昆山法院今后工作,叶院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发挥政治优势化解矛盾纠纷。要从维护大局、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性,多做调解、协调工作,减少直接对抗和矛盾冲突,防止轻易下判,降低成讼案件。

二是在深化预防纠纷上下功夫。在积极应对繁重的审判工作同时,加大“诉调对接”力度,努力预防纠纷的发生。加强人民调解窗口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有效化解矛盾,切实将一部分纠纷挡在审判程序以外。加强对典型个案、审判实践的调研分析,经过论证,提出建议或对策,争取更好的社会效果,实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司法目的。

三是加强与党委、政府的联系沟通。要准确把握基层党委、政府的司法需求,增强服务主动性,利用审判工作的导向作用,支持政府更好地履行管理、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