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应对案件增长压力
作者:陈思寒 荆霞 发布时间:2008-07-31 浏览次数:832
本网镇江讯:今年以来,丹阳法院新收各类案件持续增长,上半年全院新收各类诉讼案件3075件,同比上升27.33%,新收执行案件961件,同比上升36.51%,案件增幅为近五年来最高。面对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丹阳法院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应对案件增长压力。
一是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办案效率。修订完善了《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先进奖励规定》等14项规章制度,恢复对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的考核,引导全院干警树立效率意识。各部门纷纷采取措施,加强效率意识,主动利用休息日加班加点,加快工作节奏,有效缩短了审限,提高了工作效率。上半年全院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4.42天,较去年同期缩短1.41天,审理案件结收案比为85.17%,较去年增加了3.56个百分点。
二是调整审判力量,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向审判一线倾斜的原则,将审判力量尽可能向审判一线配置,尤其是在书记员的调配上,尽量满足民一庭、民二庭以及审判任务繁重的人民法庭的需要。上半年新任命4名助理审判员,调整7名书记员,全部充实到审判一线。
三是加强审判管理,引导审判工作。结合新民诉法的实施,将以前由办公室、立案庭、行政科等部门负责的部分审判管理职能统一调整到审管办,使审管办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化、专业化。加强审判管理通报工作,不仅通报查出问题,而且通报问题整改情况,不仅通报质量、审限,而且信访、部门工作动态,使审判管理工作通报更具准确性、引导性。
四是强化庭长审判管理职责。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庭长审判管理工作意见的实施细则》、《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考核细则》,细化了庭长对案件审判质量、审判效率、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和审判运行态势等事项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的内容,强化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