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大丰法院三龙法庭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始终贯彻和谐司法的办案理念,强化诉讼调解工作,通过四项措施着力提高民事调撤率,力求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截止今年上半年,该庭共受理各类案件646,比去年同期上升100%;审结各类案件533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51.42%,案件调撤率达72.04%

一是解放思想,延伸调解功能。该庭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民事调解有效解决纠纷的职能作用,在坚持“全程调解”、突出“全力调解”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新机制,不断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将民事调解工作主动融入到地方党委、政府构建和谐农村、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心工作中,将民事调解工作作为衡量基层法庭践行司法为民重要思想的一面旗帜。对辖区内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主动及时介入,深入了解情况,主动参与社会大调解机制的构建,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提出解决纠纷的指导性意见,配合基层组织做好稳定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司法环境。

二是创新机制,畅通调解渠道。该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地处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在法庭内部专门开设“人民调解室”,作为进行全程调解的司法为民窗口,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始终。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特别是加强对“六类”案件的庭前释法讲理、心理疏导和前置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正确衡量诉讼利益,进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同时,利用辖区现有的巡回审理点便民条件,推行民事调解进村组、到农家,特别在农忙时节,起早带晚深入农村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处理纠纷,组织现场调解,提高调解成功率。为创造更多的调解机会,该庭加大对诉讼材料的送达力度,对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形进行严格审查制,对一次送达不到的当事人,区别情况,考虑进行二次送达,同时请当事人所在地的政府司法、村委、民调部门协助查找,而不是草率地进行公告送达,想方设法地提高诉讼当事人的到庭率。

三是多方联动,拓展调解空间。该庭努力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农场、村组、居委会、妇联、工会、人民调解组织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调解网络全方位对接,切实发挥对接功能。一方面,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力度,通过业务指导、观摩庭审、参与调解等途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提高基层民调组织处理纠纷、化解矛盾的整体能力。对一些案情较为复杂、双方争议激烈的纠纷,主动邀请辖区司法人员、特邀调解员及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既有效缓解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又能减轻法庭审判压力。另一方面,加强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审查力度,经法庭审查合法的人民调解协议,依法通过制作民事调解书的形式予以确认,不断激发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庭前调解的主动性,不断提高调解率。

四是提升素质,确保调解效果。该庭始终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水平。首先以提高法官调解能力为抓手,通过定期召开庭内讨论会,组织庭内法官进行调解经验的交流和总结,不断增强法官调解艺术;严格内部管理,规范调解行为,明确案件调解质效指标作为衡量法官调解能力的重要指标,并与法官的工作业绩考核与奖惩挂钩,激发法官“全力调解”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其次以提高当事人的法制意识为关键,做好法庭调解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法律维权意识。对“三费”、“三农”、涉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等案件,主动上门受理、登门处理;对一些典型性民事案件,在当事人所在村组织公开庭审以案释法,让当事人能够正确对待法庭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合意,自动、自愿地履行调解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