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清河法院财产保全工作成效显著
作者:杨涛 发布时间:2008-07-24 浏览次数:1127
本网淮安讯:今年,清河法院坚决推行了执行权的分权运行机制,并将全院的财产保全实施工作交由执行局综合裁决科统一归口管理,避免了审执不分、效率低下的弊端,取得了良好效果。截止
一是促成调解结案,提高审判效率。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被告一般都会积极应诉、参与调解。半年多来,经过财产保全的案件相当一部分实现了调解结案,钝化了社会矛盾,优化了审判资源,使得审判庭室人员能够避免干扰,专职审判,缩短结案周期,促进了审判效率尤其是调解率的提高。
二是保障及时兑现,避免有判难执。财产保全的目的就在于保障生效裁判的执行。很多保全案件中的被告经法院督促即履行了义务,一些未及时履行的,也因财产线索清晰且保全措施到位,缩短了执行周期,提高了执行效率。
三是缓解审判、执行压力,维护社会稳定。高效的财产保全措施在第一时间避免了义务人转移财产、规避法律义务行为,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减少信访,维护法院权威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