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依托网络倾力打造“三项工程”提高案件质效
作者:胡长庚 发布时间:2008-07-24 浏览次数:850
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围绕 “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 按照“人机合一、信息同步、效率优先、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信息化推进该院管理工作规范化,案件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一是发挥网络功能,实施“提速工程”。该院充分发挥网络功能,对全院所有的案件实行了立案、送达、排期、审理、评查、归档流程化管理。法律文书格式化、开庭同步显示、网络资源共享,发挥了“千只手”的作用,为实施“提速工程”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二是开发网络技术,营造“阳光工程”。该院注重增强审判透明度,通过开发网络技术,营造“阳光工程”,采取了让当事人看得见、摸得着、听得见的便民设施。“看得见”指在立案大厅设有大小电子显示屏;“摸得着”指在法院大厅设置了触摸屏;“听得见”是案件语音自动查询系统。“阳光工程”让当事人得到更多的司法实惠,享有最大的知情权。
三是利用网络管理,完善“监督工程”。为了确保案件质量,该院利用网络对案件进行监督管理,建立了“五大监督机制”。案件从立案到归档过程中,分别由立案庭、审管办、院领导、监察室和政治处五道监督口进行监督。严把案件入口关、审限关、出口关、评查关、责任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