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结案逾九成
作者:张刚 发布时间:2008-07-23 浏览次数:942
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注重加强刑事自诉案件的调解工作,今年共受理刑事自诉案件26件,其中24件调解结案,调解率达92.3%,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院在刑事自诉案调解过程中,始终坚持“多调少判”的原则,把这项工作当作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重要环节,着重抓出实效。较好地解决了刑事自诉案件判决后难以执行的问题,既节约了司法成本,又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受理自诉案件后,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自诉人提起的刑事诉讼及附带民事诉讼进行调解,依据有关法律进行合情、合理、合法的分析论证,辩理说法,让被告人充分认识到自已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最终达到促使双方就经济赔偿问题达成一致,被告人得到了自诉人的谅解,自诉人放弃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