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7月18日,张家港法院启动绿色通道,成功调处一起原告来自四川灾区的产品责任纠纷,并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免收了原告的诉讼费用。
2007年6月13日,四川安县人吴某在山西宝森铁矿务工时发生事故,经山西省岗县人民医院手术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用1.5万余元。因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植入吴某体内的金属医疗器材发生断裂,导致吴某再次手术,增加了不必要的费用开支。吴某遂向其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岗县医院及医疗器材的生产厂家苏州市某骨科器械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因此造成的物质和精神损失。该案因当地法院无管辖权而移送张家港法院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吴某家在这次汶川地震中遭受了严重的损失,为及时解决灾区群众燃眉之急,在多次与第一被告岗县医院联系未果的情况下,先行与第二被告骨科器械公司进行协调,分析案情,解释法律,并把原告家受灾后重建家园的迫切心情一并告诉了被告。被告十分同情原告的处境,愿意履行相应义务,自愿赔偿吴某人民币10000元。该院考虑吴某的实际困难,又特事特办,主动减免案件的诉讼费。当法官将全部款项交到吴某手上时,吴某对该院实实在在为受灾群众排忧解难的做法表示由衷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