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法院为奥运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作者: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7-21 浏览次数:1048
本网南京讯:2008年北京奥运会是举世瞩目的盛事。为了向全世界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和中国人民的良好形象,给奥运会的顺利举行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江宁法院从自身职责出发,积极采取五项措施,为奥运召开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把确保奥运顺利举办当作一项政治任务。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识其重大意义,从坚持“三个至上”出发,积极为服务奥运创新举措。
二是发挥审判职能,以维护稳定为首任。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关注涉及民生的案件,以构建和谐为民事审判点的着力点;抓好行政协调和行政执法指导,缓解“官民”矛盾;提高执行效率和质量,减少不安定因素。
三是抓好涉诉信访,积极开展矛盾排查化解。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复查、再审各个环节,对相关案件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特别是可能出现进京访或群体访的案件、相关涉外案件、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等,积极落实稳控措施,千方百计减少不稳定因素。
四是拓展调解职能,积极实践和谐司法理念。重视调解手段在传统民事案件领域运用的同时,将调解引入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行政、执行、申诉和申请再审等案件的审理、执行中;积极采用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和邀请参与调解等新型调解模式;全面推行诉调对接机制,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立体调解模式。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成立奥运司法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签订责任状,极大督察和查处力度,形成一把手总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制定应对各种紧急突发事件的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