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名投递员从一拍两散到再续前缘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1-12-16 浏览次数:259
时至年关,苏州市金阊区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回访了曾在法院提起诉讼的苏州某广告投递公司,了解该公司劳资关系的发展状况,为该公司员工进行了一场名为“诚信·企业生存·个人发展”的讲座。公司刘经理深有感触地对金阊法院院长韦炜说道,法院和企业的“和谐共建”让他们公司的劳资关系进入和谐新阶段。
一年前,苏州市几大卖场纷纷向苏州某广告投递公司提出投诉,称附近小区居民多次反映收不到他们委托该公司投递的商品广告。一些环卫人员还发现成捆的卖场广告被丢弃在小区垃圾箱里。对此,卖场要求该广告投递公司赔偿相关损失。由于无法查出具体的投递责任人,广告投递公司决定把曾在这些小区投递过广告的57名投递人员全部辞退。被辞退的57名投递员是几乎都是来自外地的民工,他们对此不服,联合向金阊区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已经与公司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但公司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并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金阊区劳动仲裁机构很快对第一批共18个仲裁作出裁决认定:双方之间属劳动关系,广告投递公司应向这些投递员分别支付1万到3万元的工资差额并补缴社会保险费。投递公司对这一仲裁大为不满,表示将起诉至金阊法院,声称如果法院也维持仲裁裁决的话,公司将关闭。而情绪过激的投递人员接连围堵公司大门,声称问题解决不了将到有关部门上访。
此时,该投递公司所在地街道立即启动纠纷联防联处机制,按照与金阊法院的“和谐共建”要求,将这一情况反馈给金阊法院。
苏州金阊法院经风险评估和预警研判,初步认为:从社会效果上看,该案如果维持裁决结果,对于一个资产不过50万元的广告投递公司来说,将难以生存甚至倒闭,投递员最后也只能得到很少甚至得不到任何补偿。反之,如果投递人员的劳动关系不能认定,任凭公司与投递人员“一拍两散”,57个投递员可能会采取极端做法,存在集体上访、反复上访等影响社会和谐的隐患。
对此,金阊法院在收到广告投递公司对前述18个仲裁仲裁决的起诉状后,没有简单地马上立案,而是根据和谐共建活动中确立的纠纷联防联处机制,立即与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建议劳动仲裁部门对另外尚在仲裁程序的39件纠纷暂缓裁决。同时,金阊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与区劳动保障部门和区工会分别以诉前调解的形式,先后10多次召集广告投递公司负责人和投递员代表进行法律解释和协调工作。
经过多方努力,起诉至金阊法院的18起纠纷在立案前全部达成调解协议,已经进入仲裁程序的第二批共39起纠纷也达成和解,申请人全都撤回申请。某广告投递公司决定以社会稳定大局为重,留用绝大多数投递员,对个别不再留用的投递员也给予每人数千元的补偿,而被留用的投递员则表示今后将踏踏实实完成投递工作。至此,这批可能引发群体性纠纷的劳动争议案在金阊法院“和谐共建”机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画上句号。
事后,金阊法院通过各种渠道,多次跟踪案件处理效果,并在该广告投递公司建立了“和谐共建”点。至发稿前,该公司没有发现类似的劳资纠纷,公司业务也得到了较快发展。
【新闻链接】
苏州金阊区法院与辖区30多个街道、社区建立了“和谐共建”关系,每月10日的“法官进社区日”已坚持10年之久。通过“和谐共建”平台深入街道、社区、学校、市场及企业,全面展开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制定了《涉诉矛盾纠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根据不同的风险级别分别采取化解措施。对影响辖区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及时提出防范建议,努力将矛盾纠纷及时预防在初始,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今年3月4日,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阎立充分肯定《金阊区人民法院进驻派出所“公调对接”室》这一“和谐共建”形式,认为金阊区法院与公安、司法部门的“这些探索性尝试很好,望及时总结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