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备耕时节来临,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巡回法庭走进村庄农舍,精心选择涉农涉土地等纠纷进行审理。3月15日下午,兴桥法庭到千秋镇北邗村巡回审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

  庭审中,原告张某龙要求被告将占用的土地还给自己并且支付10年多的经济损失1万元。被告张某军辩称,田是原告儿子张小华自2009年起因欠钱给他种植的,且曾给过原告两年菜油。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有序进行,村民认真旁听庭审。

  双方当事人均为同组村民,且同意调解,承办法官张玲玲组织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经法官耐心解释说理,情理法并用,被告张某军同意迁让土地。因对转包费用仍有分歧,被告表示需要时间考虑,定于五日后再次组织双方调解。

  图为当事人在开庭笔录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