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天山雪莲”,这种以“神药”名号出现的植物,在武侠小说中向来有着“起死回生”的神效。2016年8、9月份,不少市民却在街头看到了这种稀罕物,而且价格还不贵。近日,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强迫交易案件。

  2016年9月6日至18日间,何某、朱某、陆某、钟某、廖某、陈某经过预谋后,商量了一个发财大计,眼下的市民特别是老年人特别注重注重养生,他们便准备在这方面下手,就在网上购买了花茶准备再次“包装”后进行兜售。分工明确以后,每次销售时由六人中的其中一人假冒新疆人,在菜市场、医院门口等人口聚集的地方高价兜卖“雪莲花”,称出售的天山雪莲具有祛寒除湿、祛风化痰等功效,可以包治百病;并称能够滋阴壮阳,治疗老年三高疾病;其余的几人便充当是“托儿”,装出争相购买的假象,吸引大家特别是一些老年人过来买东西,售价一般定在一元每克,让买家误以为很便宜,但是结算时总价通常要几百元,如果买家嫌贵不准备买了,这时他们就开始一唱一和配合演戏,由冒充“新疆人”的被告人对冒充“顾客”的同伙假装殴打、言语威胁:例如卖花茶的人会假装新疆人的口音,凶狠地说“不买不行,新疆人做生意不下称,称了就要买!”这时旁边的“托”就劝买家说“不要惹新疆人啊,新疆人身上有刀,会打人的。”有的买家就会被唬住了。如果买家还是犹豫不决,其他的“托”就假装帮买家说话,质疑花茶的功效和价格,这时卖花茶的就假装要殴打这个“托”,让他不要啰嗦,制造出卖家很凶、会打人的印象,让买家害怕产生恐惧心理,买家最后只能被迫以昂贵的价格买下这些“雪莲花茶”。通过此种犯罪手段,六被告人强迫数位被害人以人民币500元/斤的高价购买“雪莲花”,合计人民币3000余元。实际上,他们售卖的雪莲花只是普通的山茶花,进价每公斤20多元,卖出时喊价每克1.8-2.8元,实际销售每克1元(约合五百元每斤)。

  本案中六被告人冒充新疆人销售花茶,夸大其功效,抬高售价,使买家产生恐惧心理,不敢反抗,被迫购买其产品,这种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的行为终究会得到法律的制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朱某、陆某、钟某、廖某、陈某合伙以暴力、言语威胁等手段,多次强卖商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七个月、七个月、八个月、六个月、六个月,并处每人罚金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