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征用、拆迁拆违、城市建设等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矛盾纠纷,最终以排除妨碍案由诉至法院。这些案件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矛盾复杂尖锐,导致工程停顿、群访集访等严重后果,引起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今年以来,高邮法院站在依法服务大局的高度,围绕促进科学发展、维护民生利益全市工作大局,积极探索并努力尝试妥善审理好重大排除妨碍案件的新思路、新举措,在司法实践之中贯彻三项原则,取得较好成效。上半年,该院顺利审结此类案件29件,其中有8件为该市重点引资项目、2件为教育文化公共设施建设、1件为电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平均审理周期仅为32天,所有案件均为调解或撤诉结案,全部实现案结事了。

一是充分保护合法权利。该院受理排除妨碍案件后,要求法官立即全面、细致审查原告相关征用、建设审批手续,快速确认原告施工行为的合法性;通过召开听证会、组织证据交换等形式深入了解工程受阻的原因,准确掌握当事人基本情况、情绪动态及具体诉求;在确认施工合法、妨碍违法的事实基础上,根据案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同时迅速筹备先予执行,适时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减少停工损失,充分保护合法权利。

二是尽量满足合理要求。重大项目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于误解或者错误认识,有人认为阻碍施工是维权的最好机会。针对这种情况,该院把满足合理要求作为审理排妨案件的重要原则,广泛收集群众对于安全施工、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道路通行等方面的合理要求和正当意见,组织协调各方商讨解决方案,积极促成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而有效缓和矛盾,解决纠纷。

  三是坚决排除违法妨碍。针对少数漫天要价、无理取闹的妨碍者,该院采取区别对待方式,坚决有效排除各种违法妨碍。对于妨碍行为轻微的,主要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把道理说透,把后果讲清,把责任分明;对于态度恶劣、拒不改正者,在充分考虑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之上,迅速启动强制措施,根据不同情节与后果,给予罚款或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