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近年来,洪泽法院牢固坚持司法为民方向,切实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着力强化司法为民措施,在落实司法的公正性和高效性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完善审判机制。为切实解决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频发而导致的部分案件处理滞后的问题,该院于年初专门成立了交通巡回法庭。由于此类案件涉案标的大、矛盾易激化、处理难度大,该院在审判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开展了专题调查研究,着力疏通了赔偿渠道,逐步形成了以调解为主、调判结合的纠纷解决机制。成立以来,共收案191件,审结187件,其中调解结案44件,当事人主动撤诉32件,诉讼总标的1804. 93万元,已结案标的达1558.56万元,初步缓解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审理难、执行难、上访、缠访多的被动局面。

完善阵地功能。针对农民群众起诉难、应诉难、举质证能力弱的实际,该院积极在人民法庭推行“两便”原则,将原有的小而散的三个法庭撤并重组为一个规模化中心法庭,人民法庭积极探索巡回审判的有效形式,做到因时、因地、因案制宜,坚持把纠纷解决在田间地头,将矛盾化解在纠纷现场,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讼累,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定期为解决法庭自审案件的执行问题,提高执行成效,节约执行成本,该院为人民法庭配备了专职执行组,专门负责人民法庭审结的案件的执行。

建立特殊群体案件审判、执行绿色通道。该院为涉农案件、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等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适时提前介入、优先执行,及时为他们启动诉讼费缓、减、免程序,有效保证社会弱势群体不因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依法打得赢官司。近三年来,共缓、减、免此类案件诉讼费26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