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三龙法庭用“五分析法”调解纠纷
作者:董正远 前进 发布时间:2008-07-15 浏览次数:932
本网盐城讯:大丰法院三龙法庭探索运用“五分析法”进行调解,使用已决案例做指导,为调解做好示范,而且充分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人民法院报上的刊发的案例和全国各级法院编撰的公开出版的案例做调解的范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今年6月底,该庭收案653件,结案533件,人均结案数133件,该庭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率达到了72%。该庭的五分析法是:
一是分析案件诉讼风险,在双方都无明确把握时不如各自做出让步,在一方无胜诉把握时做出让步可以减少损失。
二是分析案件诉讼成本。案子证据不充分或者要多次调查取证,意味着双方将付出更高的成本,在此情况下调解达成协议是最好的选择。
三是分析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心理,不要以“争一口气”的目的打官司,要理智对待双方的争议。
四是分析一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让另一方不要抱不切实际的幻想,特别是在一些损害赔偿案件和拆迁补偿纠纷中,劝当事人不要漫天要价。
五是分析案件的社会效果,从败诉后对当事人的信誉、今后的发展分析,促使双方调解结案。
由于调解方法灵活到位,经该庭调查,今年以来,当事人对调解的满意率达到了100%,深受双方当事人的好评,为一方的平安、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