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针对近期全国发生的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的“贵州瓮安县6.28事件”、“上海闸北公安分局7.1袭警事件”等突发性事件,惠山法院法警大队高度重视,专门召开队务会,通报两事件的基本情况,专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法院发生被告人脱逃等事件的情况通报》,并结合当前维稳工作大局和法警工作实际,提出三项要求,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确保每一位法警在岗在位,积极担负起法警职责,全面提升法警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为确保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服从大局,规范职务行为。当前及下一阶段,奥运会即将召开,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活动也将陆续展开,整个社会维稳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要求全体法警紧紧围绕“维稳”工作大局,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以“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为第一要务,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执行刑事审判押解、值庭、看管、送达及执行死刑的职务行为中,规范言行,保持警容严整;参与对判决、裁定财产的查封、扣押、拘传、拘留等民事强制措施时,听从并服从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严禁擅自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参与民事案件的执行时,慎用警械具,非使用警械具不能制止事态发展时,严格按照《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执行。

二是强化责任,提升处突能力。针对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易激化现象,全体司法警察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在日常工作中时刻紧绷“安全保卫弦”,每天从上岗开始就要正确履行职责,落实专人加强对审判区和办公区各个部位的日常巡查,不放过任何影响法院安全的因素;切实加强体能及专业技能训练,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进行经常性演练,遇有突发性事件时,既要能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出警法警还要有足够的能力平息事态,对闹事的当事人进行控制和束缚,遇紧急情况非使用警械具和武器不能制止时,可依法使用警械具和武器。

三是畅通信息,提升协作能力。对各业务庭室和基层法庭出现紧急情况需要法警配合时,第一时间出警的法警在及时赶赴现场处置的同时,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向院领导和大队领导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瞒报和拖延不报;大队根据警员通报的突发事件现场的人员规模、地点和人员是否受伤等,迅速组织警力出警,到达指定位置处置,接到出警命令的法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警;若警力紧张,难以有效控制事态时,可由大队向公安部门和上级法院及时上报,请求警力支援,确保稳妥解决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