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随着案件数量的急剧上升,民一庭的“四项”案件数量持续走高,严重影响了审判质效的提升。为了尽快降低“四项”案件数量,提高结案率,该庭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清理“四项”案件月活动。

一是提高认识。该庭针对“四项”案件不断增多的现象,该庭及时召开部门工作会议,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和方案。将7月份确定为四项案件清理月,对四项案件进行集中清理,杜绝四项案件积压、超期现象。同时,强化承办人的审限意识和质效意识,提高思想认识。

二是严格把关。对于审理中出现的“四项”案件,一律严把关口,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从源头上控制“四项”案件的时限。对于伤残类鉴定,一般先协调,确属不需要鉴定的,不予移送鉴定。对于公告类案件,确需进入“四项” 案件的,进行严格审查。

三是逐案跟踪。对于已存在的“四项” 案件,承办人要逐案跟踪,及时与司法鉴定科、研究室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扣除审限,及时恢复。对已恢复的四项案件,要及时安排开庭时间,及时审理结案。

四是及时通报。对承办人手中“四项”案件的数量及案件审限具体运行情况进行常规通报,对审限变更时间过长及临近审限恢复案件进行重点通报,引导并促进承办人不断提高案件审限和效率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