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7月10日,启东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兵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08年3月25日23时许,黄某在启东市汇龙镇某新村张某住处翻窗入室,窃得斜挎包1只,皮夹子1只及索爱W550C手机1部。经鉴定所窃物品价值1013元。行窃过程中,见床上睡一女子,顿生奸淫歹念。遂从该屋内灶台上拿得菜刀一把,对该女相威胁,并不顾该女反抗,强行与其发生了两性关系。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又以暴力、胁迫手段奸淫妇女,其行为分别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盗窃罪和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应当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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