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法院执行案件实行“四级预警”效果明显
作者:吴江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7-11 浏览次数:885
本网苏州讯:针对以往执行案件周期较长的问题,吴江法院今年起对案件执行期限实行“红、橙、黄、绿”四级预警管理,督促执行人员加快办案节奏,使得案件质效有了明显提高。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409件,旧存123件,现已执结1277件,执结率为83.4%,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人均结案106件,同比多结43件,平均执结天数31天,同比减少13天,法定正常期限内执结率达95.3%,提高4个百分点。
对一到三个月的案件实行“绿色预警”。对于此类案件每月召开一次案件进展通气会,承办人员要将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向局长汇报,并提出下一步执行方案与计划。
对超过三个月的案件实行“黄色预警”。由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发出限期执行通告,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否则将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并将信息通报工商、税务、金融、电信等相关部门,从而限制被执行人投资、借贷、消费等行为。
对超过四个月的案件实行“橙色预警”。执行局长向执行人员发出案件督办表,要求执行人员将执行中采取的措施、所做的工作等基本情况书面汇报,并提出下一步的打算,如果执行人员提出换人执行的,则由局长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如果换人执行的,则在目标岗位考核中扣除原执行人员相应的分值。
对超过五个月的案件实行“红色预警”。对超过五个月的案件,由分管院长、执行局长对执行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逐案过关审查,分析案件症结,共同研究执行方案,集中力量攻坚。对于已经穷尽执行手段、调查材料齐全、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依法终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