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节日的氛围依然浓重。而繁重的执行案件使得睢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没有一丁点的闲暇时间。这传统的重要节日让好多在外地打工的被执行人回了家,于是申请执行人便纷至沓来,要求加大执行力度。在这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有一位徐老太太拿着儿子王某的生效民事调解书,要求承办法官按照调解书把孙女要回来。

 

经了解,徐老太太的儿子王某与张某于1997年相识并于同年5月举行结婚仪式,20104月补办结婚登记手续,20086月生一女名王晓晓,近年来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致使夫妻感情疏远。201011月,王某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同张某离婚。后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自愿离婚,并将女儿交由王某抚养,张某每年支付孩子抚养费2400元,直至王晓晓年满18周岁。调解时王某也同意让女儿王晓晓同张某生活几天,而一个月过去了,张某并没有将王晓晓送回王某处。于是在徐老太太的敦促下,王某于春节前匆匆向睢宁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张某将女儿王晓晓交由申请执行人抚养并支付案件的执行费用。

 

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依照原情执行的理念,即不仅要考虑案件事实,还要考虑社会人情,认真分析了产生此次执行案件的缘由,制定了以做思想工作,法律释明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执行方案,力争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之后承办法官同被执行人张某电话取得了联系。在电话中,起初张某表示两家距离较远,自己没有时间把女儿送到王某处,也不愿意到法院接受谈话。经承办法官详尽地释明相关法律及有关执行工作后,张某向承办法官倾诉其离婚的前因后果,列举了种种导致婆媳关系紧张的事例,认为徐老太太就是其婚姻破裂的导火索。承办法官认真地倾听着,不时赞许张某在处理婆媳关系中的正确做法,并尝试着将张某的注意力从徐老太太转移到女儿以后的生活学习和成长上。提到女儿,电话那头不时传来哽咽的声音。张某表示对女儿亏欠的太多,最终同意让王某前去把女儿接回。

 

第二天一大早,徐老太太再次独自一人来到睢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承办法官带其到张某家中接回孙女。考虑到徐老太太同张某的紧张关系,承办法官委婉地拒绝了她的要求,并详细地向其解释相关当事人的权力义务,及执行中需要履行的相关手续,需要王某本人到庭。而徐老太太仍然固执地坚持自己去带孙女,称王某上班没时间。这时,承办法官注意到了案卷中王某的电话号码。经联系后,王某很快就来到了法院。通过谈话,承办法官发现,王某是个忠厚老实的人,对于有些问题的处理上没有自己的主见,完全听由徐老太太发话。当即,承办法官决定带着王某前往张某处接回王晓晓。

 

张某住在一个离县城很远的小镇,但年味要重得多。快到张某住处时,便远远地看到一群玩耍的孩童点着炮竹,王某指着其中一个快乐的小女孩,说那就是王晓晓,然后问道“我能不能现在强行把她带走?”“肯定不行!”承办法官解释道“她是个孩子,不是一般的执行标的,不能强制!我们需要张某的配合。”

 

张某家中只有其母亲一人在家,张某母亲声称张某已经到上海打工去了,王晓晓是张某委托她抚养的,没有张某在场她是不会把王晓晓交给王某的。而且她带王晓晓也有几个月了,王某都没给过一袋奶粉的钱,不给钱肯定不能把王晓晓带走。承办法官们在长期执行工作中遇到这样的托辞也已经是屡见不鲜了。根据他们的经验,对于这样给执行工作设置先决条件的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用通俗易懂的道理去做好法律释明工作。于是承办法官们同被执行人张某的母亲拉起了家常,认真倾听着张某母亲的倾诉,聊起了王某与张某在这次离婚中的得失,从法律角度帮助其分析如何将损失降到最低,又如何将父母离婚对王晓晓以后的影响降到最小。然后承办法官以王某与张某的这次抚养权纠纷一案为例,分析可能产生的费用,造成的影响等。张某的母亲听后表示,会尽快联系张某,让其回来处理这件事。承办法官从申请执行人王某那里得知张某的确在上海打工。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在征求王某的意见后,决定给被执行人张某三天时间回来处理。

 

三天后,仍然是徐老太太只身一人来到睢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承办法官施压,声称当天一定要接回孙女,否则她就在法院不走了。承办法官同被执行人张某联系后得知,张某于当天早上刚到家中。当承办法官们带着王某再次到达被执行人张某家中时看到,张某的亲戚朋友在其家中围了一大圈。承办法官们料想今天必有一番艰苦的谈判。果然,刚坐下来张某的亲戚朋友们就纷纷开始发难,有的问以后不给探视怎么办,有的要求申请执行人王某先把张某母亲前段时间抚养王晓晓的费用结清,甚至有的直接声称要变更抚养权等等。承办法官们用了两个多小时逐一作了详尽的法律释明工作,结合被执行人张某长期在外打工的实际情况,要求大家站在王晓晓的角度考虑问题,为其以后的生活学习着想。听到这里时,被执行人张某开始抱着女儿王晓晓哽咽着,王晓晓确躺在妈妈的怀里睡着了。大家沉默了许久,张某突然失声哭泣着向承办法官请求道:“我再带女儿一个晚上可以吗?”顿时,在场的人无不为之感动,哽咽声多了起来。“明天早上,我会把女儿穿得干干净净,把她的东西收拾好在家等你们,你们法官都不用来,只要她爸爸一个人来就行,我保证!只求再跟女儿呆一个晚上。”此时的王某艰难地表现出很平静的样子,承办法官知道,他担心徐老太太不愿意。当承办法官询问王某的意见时,他不置可否。于是承办法官将王某拉到一边,悄悄询问其是不是担心徐老太太时,他点了点头,并表示他自愿承担这个案子的执行费用。于是承办法官心里有了底,在双方面前给出了建议,被执行人张某于第二天早上在其家中将王晓晓交由申请执行人王某抚养,执行费用由申请执行人王某承担。否则,被执行人张某承担所有费用,并接受处罚。张某母亲抚养王晓晓几个月时间,王某理应表示感谢,给她老人家买箱奶之类的也是理所当然的。在场的人纷纷表示这个建议可以接受,张某母亲说的也只是气话,虽然张某和王某离婚了,但是王晓晓依然是她的外孙女。当即,双方签下了执行和解协议。

 

回到法院后,承办法官发现徐老太太果然一直呆在法院。于是承办法官将其请到接待室,将在被执行人张某家的经过向其详细地介绍了一番。但徐老太太不听,只顾去数落儿子王某。当承办法官告诉徐老太太,明天王某一个人就可以把她的孙女接回来时,她说道“如果他真有这能耐,我就等到明天!”

 

第二天,承办法官让王某先行前往张某家中。没多久,承办法官便先接到了被执行人张某的电话,称女儿王晓晓已经被爸爸王某接走,特向承办法官打电话表示感谢。原本做好了将女儿带走的打算,是法官们帮助她理清了得与失,是法官们节日里一次次不厌其烦地耐心细致的工作感动了她。

 

至此,这件特殊的执行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