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法院召开纪念少年法庭工作二十周年暨青少年维权工作座谈会
作者: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7-09 浏览次数:1174
吴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萍回顾了法院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二十年走过的历程,介绍了当前法院开展维权工作的重点,并明确提出争创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的奋斗目标,最后,恳请来自各条战线的同志对法院青少年维权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以促进法院维权工作的进一步提高。
区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周钰坪首先发言,她说:二十年来,吴中法院青少年维权工作卓有成效,维权工作分布到各个庭室,渗透到法院各项工作之中,除了做好涉少案件的审理,还将对青少年的关怀延伸到庭外,创新维权方法,明确工作目标,开展了多方面维权工作,取得了成效。当前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重点是:保证青少年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对需要救助的青少年给予困难救助,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最后,她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深入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法的宣传,要让每个家长和社会全体公民都学法、知法,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意识。二是要大力组织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行动。包括防灾避险、心理健康教育、自护教育,做好两法的司法和执法工作。三是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确保青少年思想健康。四是社会各界多方努力,把社会、家庭、学校教育有机结合,齐抓共管,共同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随后,各单位的领导分别结合各自单位工作特点和法院工作的联系,分别发言,大家一致认为:青少年维权内涵广泛,权益保障、犯罪预防、普法教育、法律援助、身心健康、社区矫正等等都属于维权的范畴;当前,法院青少年维权工作已经从刑事维权向民事维权延伸,从对未成年人犯罪要依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到青少年继承权、监护权、抚养权等民事权益的保护,全面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青少年维权是一个系统工程,全社会、各单位义不容辞,要全面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青少年教育,学校、家庭、社会要结合起来,全方位关心、关怀、关爱,形成良好的文化、法治和社会环境,使青少年在健康环境中茁壮成长;青少年犯罪,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所占比重很大,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和维权;对青少年的保护,方式方法上要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
最后,市中级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陈绮发言,她感谢社会各界对苏州两级法院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给予的支持和帮助,介绍了苏州两级法院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重点,她指出,“少年法庭”内涵不断丰富,青少年维权工作要“立足审判、适度延伸”,法院通过审判职能,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同时,维权要延伸到社会各层面,做好法院应该做的工作。苏州法院提出的“整体争创、全面维权”的工作思路,得到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认可,青少年维权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苏州市法院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基层法院的努力,吴中法院是一个缩影。吴中法院青少年维权工作方法创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成效显著,这是吴中法院多年长期不懈的努力结果,也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维权工作任重道远,希望全社会共同努力,使青少年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