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一农民擅自将耕地改虾塘受惩罚
作者:孙海雷 耿贵贤 发布时间:2008-07-07 浏览次数:1186
本网盐城讯:因擅自将承包耕地改虾塘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近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鲁某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射阳县合德镇凤南村7组农民鲁某某因承包地(系基本农田)地势低洼,种植庄稼产量不高,遂于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鲁某某违反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本网盐城讯:因擅自将承包耕地改虾塘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近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鲁某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射阳县合德镇凤南村7组农民鲁某某因承包地(系基本农田)地势低洼,种植庄稼产量不高,遂于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鲁某某违反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