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相恋而怀孕流产时被人发现,一双40岁的已婚男女相约自杀,男子农药中毒后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女子放弃自杀。近日,丹徒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刘某(女)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

 

几年前,刘某、许某及许多同乡从苏北来丹徒辛丰承包农田。去年5月份,刘某与许某开始了婚外情关系,今年6月份,刘某发现其怀孕遂偷偷使用药物流产,但效果不尽人意。无奈,刘某在许某的陪同下到辛丰卫生院做流产手术,谁料恰被同乡发现,而致事情败露。刘某对家人谎称是遭到许某的奸淫,同时也产生了自杀的念头,许某表示“要死一起死”。623日深夜,刘某将事先购买的一瓶敌敌畏农药带到许某住处,二人相约一同自杀。许某为了表达对刘某的真心,抢先喝下了半瓶。此时,刘某称要先回家安顿好小孩再喝,其回家后因舍不得4个小孩而放弃自杀。已昏迷的许某被同乡发现后,送至医院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镇江丹徒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许某相约自杀,被告人刘某提供了农药,在其放弃自杀时亦未履行救助被害人许某的义务,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刘某认罪态度较好,主动承认罪行,且案发后被害人许某对刘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书面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其自身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该案的处理比一般帮助自杀的案件要宽宥一些,故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依法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