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了有效地遏制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加强奥运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在积极做好各项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采取人员保障、物资保障、监督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多项保障措施,全面构筑安全保障体系,以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和法官的人身安全。

一是不断改善司法环境。从改善司法环境入手,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促进社会各界法律意识的提高,全面树立法院、法官和司法权威,将安全防范从“防守型”转变为“开放型”。

二是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把安全知识教育贯穿于经常性的教育活动之中,不断强化法官的自我防范意识,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使安全防范从“权宜型”转变为“长效型”。

三是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把加强内部管理作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一项头等大事来抓,尤其是在奥运期间,即从71日起930止,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在坚持领导带班的同时,加强值班巡逻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让安全防范从“被动型”变为“主动型”。

 四是全面构建安保体系。普遍防护与重点保障相结合,通过安检、监控等措施,加强对院区的安全防护。同时规定,当事人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区域,如调解、谈话和接受当事人投诉等接待当事人的活动,一律安排在法庭进行,且在接待的过程中不得少于两人,并及时落实为一线法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情况,将安全防范由“单一型”变成“多样型”。

五是健全安全防范机制。加强庭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工作,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在促使当事人尊重法律的同时,尊重法院的裁决,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自身权利、不出格,通过启迪教育,使安全防范变“被动型”为“主动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