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开发区人民法院六项整改措施将大学习大讨论引向深入
作者:钱晓龙 发布时间:2008-07-04 浏览次数:988
本网镇江讯: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为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发放函件等形式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梳理汇总,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一、针对为民意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机制,使全院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经常化、长期化,始终以正确的法治理念,以司法服务大局的要求,扎实开展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通过强化司法为民教育,巩固为民服务的意识,认真落实规范立案、诉讼指导、司法救助、巡回审判、电子签章、假日法庭等各种司法便民、利民、护民措施,切实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针对审判细节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行为文明司法。通过规范庭审礼仪、庭审用语,尊重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杜绝言谈举止不文明、态度粗暴等问题的发生。通过加强庭前准备工作,强化庭审功能,以公开,以公正、中立、文明的形象驾驭庭审,提高当庭举证、质证、认证的质量,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通过强化业务学习,加大知识更新的力度,以业务培训、案件会商、学习交流、考试考核等多种形式,提高释法解疑技能,提升司法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度。
三、针对案件效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质量。通过完善质量考评体系,建立法官审判(执行)质量档案,加大对法官审判实务和审判技能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官准确把握矛盾性质的能力、准确把握案件本质的能力、准确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准确把握社会反映的能力,促进法官更好地认识和把握全局,从更高起点思考审判工作内涵,准确全面地运用法律,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并以认真把握各个司法环节,审理好每一案件为基础,全面提高审判质量的各项考核指标。
四、针对案多人少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效率。通过优化资源配制,完善工作制度,将全体干警分成审判业务岗位、司法行政岗位,实行分类管理、考核,充分挖掘潜力,激发工作潜能;通过加强立案前的审查,开展庭前调解,并采取循环轮空和庭前回避机制,科学分案;通过业务指导、庭审观摩、在职教育、司法调研等多种途径,培养复合型法官,实行跨庭局、跨类型办案;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高效快捷的运行机制,保证审判流程的顺畅。通过完善司法协助网络,提高诉讼文件送达、司法调解和执行协助效果,提高办事效率及办案效率。
五、针对执行环境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实行执行启动告知制度,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拒不执行、消极执行和妨害执行的,将相关的司法制裁规定、情形、幅度等告知当事人,实行处罚提前预告和提前释明,提高生效裁判文书的威慑力;建立和实行执行告知制度,将执行方式、执行措施、执行过程和执行效果全面公开,促进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执行措施,加大对违法人员制裁力度,促进当事人诚实守信,形成“以当事人自动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环境,努力提高案件的有效执结率。
六、针对工作作风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收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反馈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完善联络工作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和旁听庭审,走访座谈,以更好地接受监督;进一步以发信、电话和走访的形式,向当事人搜集法官审判作风情况,了解法官是否存在违法“三同”、是否有不廉洁司法问题;进一步加强司法调研和宣传,重点加强对司法工作规律和特点,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各种有效措施,队伍建设的措施成果和重大典型案件的调研和宣传,努力树立良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