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七项措施确保执行宣传月活动取得成效
作者:周万春 发布时间:2008-07-03 浏览次数:910
本网徐州讯:近日,铜山法院积极响应、参与市中院组织的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集中执行宣传月”活动,并已初见成效,截至
为开展好这次“集中执行宣传月”活动,铜山法院执行局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精心组织,科学安排。一是制作了图文并茂题为“剑指老赖扬法威”展板,进行法律宣传。在市中心彭城广场及铜山新区同昌街等繁华地段展出,向行人发放宣传单、介绍修改后的民诉法关于执行工作的新规定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等。二是与主流媒体进行宣传互动。局长陈卫东与《经济生活》、《与法同行》等徐州广播电台、电视台进行电话连线采访及跟踪采访、参与执行等,通过媒体,就铜山法院执行工作的现状、执行难的成因进行了分析介绍,强调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三是选择典型案例集中执行。选择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老赖”,特别是对拖欠工人、农民工工资、工程款、赡养费、抚养费等以弱势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进行统一执行,利用一大早展开执行行动,对其进行媒体曝光或采取搜查、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四是与农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加强联络。利用社会大执行网络资源展开执行行动,由执行人员将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号、单位代码、名称等基本信息提前输入金融系统电脑网络,一旦发现其存取款情况,立即通过法院执行专用电话告知执行人员快速采取执行措施。五是组织开展“百日执行竞赛”。充分调动执行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执行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发展,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开展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