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宜兴“大执行”破解“执行难”
作者:万林初 发布时间:2008-07-02 浏览次数:873
本网无锡讯:民事裁判“执行难”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破解“执行难”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位入手,并形成联动,方能奏效。近年来,宜兴法院依靠“大执行”工作思路,打好执行“立体战”,有效减轻了执行压力,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大执行”已经成为解决“执行难”的治本之策。2007年,该院执行案件收案3587件,结案3607件,收结案分别比三年前减少了41%和39%。
依靠庭队协作实行“大执行”
在宜兴法院,不但执行局有执行任务,而且人民法庭和法警大队也设执行中队和执行“110”中队,都有执行任务和配合执行任务。执行局对执行中队有业务上的管理指导权和力量使用上的调动权。人民法庭审结的案件,一般由所在庭执行中队执行,难度大的案件和不便于法庭执行的案件,可以限量移送执行局执行。为节省执行成本,由执行局执行的案件,也可以就近由人民法庭代为送达法律文书和查找被执行人。设在法警大队的执行“110”中队,随时接受申请人对规避执行的当地被执行人的举报,并立即赶赴现场依法处置,基本每年有120次出警。执行“110”传唤到被执行人后,将案件转交给执行员承办。
依靠审执协调实行“大执行 ”
宜兴法院在调研后认识到,“执行难”的根源在于纠纷本身,而解决纠纷的最好阶段是案件审理阶段。基于这一认识,该院对审判部门的设置进行了大胆改革创新。如该院2002年2月成立简易案件审判庭,专门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至2007年底,简审庭共审结案件7221件,其中当庭兑付率达30%以上,结案标的额3.29亿元。
依靠社会协助实行“大执行”
去年年底,该院正式建立基层协助法院执行网络,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行市、镇(园区、街道)、村(居)委三级联动机制,镇(园区、街道)都设有协助执行领导小组,各行政村和各个社区都有一名协助执行员,派出所、司法所也能为法院执行提供协助,特别是协助执行员可以及时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其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现在,执行员遇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案件,以及仅靠法院自身难以解决的案件,都会想到用到协助执行网络。协助执行网络及时帮助执行法官获知有效信息和做执行和解工作,有效地推进了各类案件的执结进程。今年以来,已有近200件案件得到了基层协助法院执行网络的配合。